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于2013年6月7日召开,会议拟审议《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和东方家园(上海)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拟向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和东方家园(上海)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和东方家园(上海)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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