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和东方家园(上海)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交易最终交易金额将根据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为准;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和东方家园(上海)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东方家园建材零售业务将全部剥离上市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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