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概述 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家园”)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东方家园95%股权。2013年6月7日,我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东方家园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债权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由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东方家园持有的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和北京青龙湖盛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40%股权,股权转让金额分别按照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青龙湖盛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5月31日经审计评估净资产值的40%计算。
2、由我公司受让截至2013年5月31日东方家园拥有的418,642,110.42元债权。 我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青龙湖盛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进行审计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5月31日,最终交易金额将以审计评估报告为准。由于审计评估工作目前尚未完成,公司将另行公告审计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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