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3年6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预案
1、申请注册金额:15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发行。
2、联合承销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
3、中介机构:
(1)债券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
4、发行方式:余额包销。
5、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
6、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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