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火”)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投资”)与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中小企公司持有太阳火60%股权,商业投资持有太阳火4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现注册资本18亿元,太阳火持有国开东方48%股权。国开东方截至2013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为183,302.27万元。
近日,经国开东方原各方股东商定,国开东方的原股东国开(北京)城市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开元(北京)城市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太阳火正在对国开东方共同增资22亿元,其中太阳火计划增资11亿元。增资后国开东方的注册资本变为40亿元。增资完成后,太阳火持有国开东方49.1%股权。
综合上述情况,太阳火双方股东(商业投资与中小企公司)在考虑到国开东方前期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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