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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复牌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10 点击次数: 打印 字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我公司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公司拟对我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11月19日起停牌。

2013年12月9日,我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12月10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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