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于2014年3月10日召开,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对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此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对外投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对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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