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