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2013年12月9日和2013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