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将持有的赤峰银海金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转让给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助于避免我公司承担由于矿产加工行业不景气和激烈竞争所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我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