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或“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仓”)拟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对公司孙公司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合资公司为东方粮仓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资本为2亿元。我公司与锦州港双方拟增资至20亿元,采取分期缴纳。增资完成后东方粮仓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80%,锦州港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