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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内容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