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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2-05-24 点击次数: 打印 字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内容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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