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 年6 月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 年6 月9 日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5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4 人,董事关国亮没有参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上海正大景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受让公司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方家园实业有限公司47.76%股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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