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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2-05-24 点击次数: 打印 字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 2008 年 6 月 30 日在哈尔滨市东方大厦 16 层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为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张宏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选举关卓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聘任关卓华担任公司总裁;聘任李亚良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 ;聘任金波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   ;聘任党荣毅担任公司总裁助理(简历见附件)  。

公司独立董事胡家瑞女士、李葛卫先生、张国华先生、胡凤滨先生对上述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程序合法,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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