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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12-05-24 点击次数: 打印 字号: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 2006 年 8 月实施,公司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实业)在股改中作出了有关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即“东方实业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 24 个月内,将在适当时机增持股份” 。

近日,公司接到东方实业通知,截止 2008 年 7 月 24 日,东方实业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净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757,142 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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