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接到公司聘请的2008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变更2008年报审计机构名称》的函。函告称,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于2008年7月22日变更为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此,我公司2008年报的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次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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