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于 2009 年 3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09 年 3 月 18 日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