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东城区第五广场 A 座 18 层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4 月 23 日以书面及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廷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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