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9 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3 号第五广场 A 座 18 层会议室现场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6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为 7 人,实际到会董事为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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