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9 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3 号第五广场 A 座 18层会议室现场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6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廷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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