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8 日接到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针对公司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宜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