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1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由于公司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 公司此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4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长张宏伟先生回避了对第三项议案的表决。第一项议案、第二项议案、第四项议案应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为 7 人,第三项议案应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为 6 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为 6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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