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 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东方大厦 21 层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副董事长关卓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马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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