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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