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多家媒体对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暂停营业事件进行了报道,报道内容中涉及了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和增资问题,以及东方家园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项。因报道中多处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符,我公司现就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增资和东方家园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经过说明如下:
一、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增资和东方家园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经过
1、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增资经过 2008年8月12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ARCH Household Limited向公司二级子公司-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园零售”)成为中外合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瑞寰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寰资本”)旗下公司ARCH Household Limited(以下简称“ARCH”)及中国家居建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投资集团”)与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家园”)就合资经营家园零售签署了《东方家园家居建材商业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其中,东方家园出资980万美元,持股比例35%,建材投资集团出资924万美元,持股比例33%,ARCH出资额为6285.7万美元,其中认购出资对价中800万美元计入注册资本,5485.7万美元计入资本公积,持股比例32%。(详见2008年8月14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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