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公司治理 > 正文


公司治理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4-28 点击次数: 打印 字号: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明确公司对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关系,切实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派董事、监事”是指公司对外投资时,由公司提名并代表公司在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出任董事、监事的人员。其中,董事职务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职务包括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工监事除外)。
     在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职务的外派人员,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