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明确公司对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关系,切实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派董事、监事”是指公司对外投资时,由公司提名并代表公司在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出任董事、监事的人员。其中,董事职务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职务包括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工监事除外)。
在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职务的外派人员,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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