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计4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74,421,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58.6001%。
哈尔滨总部会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累积投票议案19个。其中,年度例行审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聘请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确定2017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等9项议案。公司年度投资、融资及担保事项包括:确定公司子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金额;确定公司年度累计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额度以及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确定为子公司担保额度、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额度、子公司开展保兑仓等业务及提供担保额度以及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以及修订与东方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等10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经选举,张宏伟先生、关焯华先生、孙明涛先生、方灏先生、张惠泉先生当选为董事,徐彩堂先生、胡凤滨先生、王旭辉先生、田益明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李亚良先生、胡曾铮女士、佟欣女士当选为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刘艳梅女士、刘慧颖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现场验票环节
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马雷律师、白雪律师对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张宏伟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孙明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关焯华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经董事长提名,公司决定聘任方灏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聘任王华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总裁提名,公司决定聘任张惠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首席律师职务,聘任田健先生、辛赵升先生、张明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聘任党荣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续聘证券事务代表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也于当日召开,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选举李亚良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已于2017年7月1日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