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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发布时间:2013-12-25 来源:东方集团 点击次数: 打印 作者:王汝男 字号:

2013年12月25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哈尔滨东方大厦21层会议室召开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计480人,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6.3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十一项议案,第一项至第九项议案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事项、第十项为《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第十一项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其中,第一项至第九项、第十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会议第2、3、6、8、9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公司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回避对第2、3、6、8、9项议案的表决。经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十一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马雷、张佳言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书已于次日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