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哈尔滨总部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6%。董事长张宏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三项议案,包括: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二、《关于参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三、《关于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于股份公司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且董事长张宏伟先生在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第二项《关于参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公司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现场投票表决,上述三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马雷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书已于次日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