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东方集团开始迈出了国际化的第一步。
东方集团率先承担起股份制改造先行先试的探索重任,成为全国最早试行股份制的试点企业。
国家体改委确定东方集团为首批四家股份制试点企业之一
1989
1989年4月8日,经国家体改委同意、黑龙江省体改委批准,东方企业集团成为全国股份制改造首批四家试点企业之一。
1992
1992年12月20日,黑龙江省体改委同意发起设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3
1993年,国家体改委、中国证监会批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个人股4000万股,并于1994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东方集团股票发行纪念碑
国家对外经贸部确定东方集团为国家对外经贸体制改革试点企业
1989
1989年5月,在前苏联远东纳霍德卡市成立非政府协定项下中苏两国第一家合资企业。
1991
1991年,成立东方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成为全国第一家拥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进出口经营权的民营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东方集团为国家金融体制改革试点企业
1994
1994年,东方集团作为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东方集团财务公司,东方集团成为中国民营企业中第一家拥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牌照的企业集团。
国家交通部确定锦州港为国企改制试点企业
1995
1995年,东方集团参与国有企业改制试点,投资参股锦州港,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总结
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成效,我们勇于承担自费改革的风险,做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成功后再由政府推广,担当起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
股份制改造和此后的资本运作获得巨大成功,我们体会到了资本市场资产价值迅速膨胀的“乘法”效应,总结提出了“资产经营与资本运营互动”的新理念。
1988年提出企业文化:
东方目标:东方世界 世界东方
东方精神:刚韧 无畏 探求 超越